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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主未向挂靠单位交服务费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4-03-27 11:02:01


出租车未向挂靠单位交服务费车主被起诉


    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5月11日签订《挂靠经营协议书》,被告将其豫BT0708号出租车挂靠在原告单位经营。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车辆服务费,被告反诉要求解除《挂靠协议书》并要求原告赔偿误工费等经济损失1500元。



来源: 鼓楼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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