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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盗贼服装店内盗取顾客提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3-27 15:48:31
两盗贼服装店内盗取顾客提包被判刑 2012年7月11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张喜珍伙同肖丽丽(已判刑)在本市二马道街服饰店北邻服装摊内,将被害人邵欢欢,邵京京提包盗走,内有现金2690元;THE手机一部,价值280元;海尔手机一部,价值500元。案发后赃款及赃物已退回,并发还。 来源:
鼓楼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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