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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工因纠纷一拳致东家冠心病发作死亡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3-27 10:28:53


    本网讯(黄万斌)  近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余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3年,被害人余某请被告人余民粉刷其外墙,但其一直拖着没做。12月1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在余干县枫港乡万某的摩托车修理店修助力车,余某又因粉刷墙之事上前质问余民,双方发生争吵,随后用拳头殴打对方,在场的人都来劝架。在这过程中,余民用拳头打中了余某的眉心,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余某就面色苍白,自己站不稳,被在场的人扶着躺在了地上并进行施救,还请来了当地村医,经抢救无效死亡。余民见余某躺在地上不醒,拨打了报警电话,在家等待公安机关的传唤。

    经公安机关鉴定中心鉴定,余某系冠心病发作导致心功能衰竭死亡,头部轻微外伤及与人争执情绪激动为诱因。事故发生后,余民家属赔偿了余某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民与被害人余某因民间纠纷产生矛盾,致使双方发生争执打架,而后在打架过程中被害人余某冠心病发作导致心功能衰竭死亡,被告人的轻微伤害行为是致使被害人余某死亡的诱因,故被告人余民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其家属又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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