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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中院:法官下基层化解矛盾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4-03-28 09:43:14
本网讯(马明) 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在化解申诉案件的措施上下工夫,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做到“变上访为下访”,妥善地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各类纠纷。 居住在和布克赛尔县和兵团第十师184团的何某、谢某,多次来到中院反映法院对他们的案件处理不公,要求给予重新解决。为了做好两起案件的调解和当事人的安抚工作,近日,塔城中院指派审委会专职委员侯鲁新和立案二庭的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到离塔城300余公里的当事人居住地去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切实做到为民司法,便民诉讼。 何某是和布克赛尔县的一位上访老户,因劳务合同纠纷调解一案,提出调解并非自愿,调解数额显失公平而不断上访。合议庭成员连续两天与何某谈心交流,从利弊两方面谈案情,从法律、情理方面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辩法析理,最终何某彻底搞清楚了案件的法律关系,自愿息诉罢访。 184团的谢某因其儿子参与斗殴致死一案深受打击,情绪失控,行为异常。自2011年起开始申诉,经常上访,并扬言不解决其要求赔偿的数额,将进京上访。合议庭法官来到184团,与和布克赛尔县法院和184团司法所人员共同倾听上访人谢某的诉说,了解家庭生活状况,对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适用的法律依据等,解开上访心结,最终使谢某心悦诚服,表示按法律程序,理性对待本案。临走前谢某握住法官的手说道:“多亏你们来到这里,你们要是不来,我的苦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了结,谢谢你们,你们都是好法官啊!” 塔城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侯鲁新深有感触的说:“此次深入基层,了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既拉近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又减少了他们的诉讼开支,真正方便了百姓。”和布克赛尔县法院院长布会·乌塔也深有感触地说:“上级法院深入基层办理案件,对基层法院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当事人也非常满意。这一做法应长期保持下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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