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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法院到边境“赶集”参加普法宣教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31 11:45:49


法制宣传到边境

    本网讯(王祝)  3月24日下午6:30分,由云南省绿春县政法系统组成法制宣传队整队出发,前往此次普法宣教第一站平河乡新寨村委会—中越边境贸易市场。因为明天正是赶集日,周边村民都会来赶集,人员比较密集,正是进行法制宣传的好机会。

    世代居住绿春的人们,98%是少数民族,尤其是身处农村的村民大部分是文盲,语言不通,很多人法律知识匮乏,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当前政法单位一项重要任务。这次开展宣教活动,主要就是围绕绿春县八乡一镇的重点村寨,服务于村民、学生,为绿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普法宣教这是绿春县政法系统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表现。

  披星赶月,整装出发。车子穿行在乡际公路上,天空阴暗,只能在月光的映照下模模糊糊看出路两旁的婆娑树木,路上车量甚少,除了耳畔传来的风声,车外万物悄无生息。不知穿过了几座山,上下几个坡,又转了多少道弯,只知胃里翻江倒海,心里甚是佩服开车师傅的悠然自得。经过三个小时的颠簸,终于到达本次的中转站—平河乡政府驻地。找招待所、登记、入住、洗漱、睡觉。宣传队员们入住休息,因为明早6:30分集合,前往目的地—新寨村委会中越边境贸易市场,并且要在村民赶集前做好宣传准备。

  天空一片漆黑,偶尔传来几声鸡的啼鸣,按原定计划,宣传队员们准时起床整装,驱车前往目的地。历经1小时左右的乡村弹石路行程,不远处“中越边境贸易市场”几个字跃入眼前,队员们都明白目的地到了,此时不到8点,市场只有零星几个摊贩正在整理摊位,赶集还没开始。队员们来不及休息,急忙动手“设点摆摊”,搬桌椅、拉横幅、立展板、调音响,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进行。半个小时过后,一切准备就绪,宣传队等待集市高峰期的到来。

  朝霞渐散,阳光尽显,赶集的村民纷纷从周边村寨涌来,络绎不绝,聚焦人员越来越多。村民们平常极少能看到这么“隆重”的摊点,他(她)们带着好奇心围上来,宣传队把握时机,积极向村民展开法制宣传工作,哈尼语、普通话轮番上阵。播放音响视频、对照展板图片进行讲解、发放宣传单等等,大家各司其责,忙的不亦乐乎,都是为一个目的,就是让更多的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摊点”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受到当地村民的欢迎和称赞,所取得的效果明显、受益非浅。此次宣传活动能进展顺利、完满结束,总结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便民。因为村民深处边境,交通不便,信息渠道匮乏,宣传队主动出击,前期深入调研,了解村民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八乡一镇轮流去“赶集”。如法院发放的宣传材料就是围绕少数民族地区婚姻情况进行整理,绿春很多村民认为按照民族风俗“磕头”就认为已经结婚属于合法夫妻,到法院请求法官判处离婚,对于法官的解释茫然不知。因此,法院就把宣传重点放在婚姻法方面,知晓同居与结婚的区别,让老百姓知道结婚要依法,离婚要有据,特别是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的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属于弱势群体,通过学习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新颖。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境村民很多不识字,如何让村民理解内容是一项重要工程,因此,各家单位频出新招。宣传单少字多图片成为首选,内容生动有趣、易于理解。其次,制作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全部采用哈尼语进行讲解,浅显易懂。

  三是丰富。此次宣传队由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森林公安7家单位组成,7家单位通过不同的工作视角进行宣传,涵盖范围广,内容丰富多彩。

  新寨中越边境贸易市场是今年普法宣教的第一站,今后一段时间,政法系统组建的宣传队将在绿春县八乡一镇摊着集市去“赶集”,密切政法综合部门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以工作实际相结合,将结合更多的典型案件宣讲法律,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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