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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成分手“导火索” 无奈妻子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3-31 09:04:06


    本网讯(魏文)  都说孩子是婚姻家庭生活的黏合剂,是夫妻双方感情的结晶。于是,一些家庭选择领养孩子,来填补家庭的空缺,但是收到的效果却未必尽如人意。3月28日,江西省彭泽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为领养孩子最终夫妻分道扬镳的离婚案件。

    经审理查明,原告韩小雨与被告光华于2008年登记结婚,但直至2013年仍然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孩。两口子从最初的期待变成了失望的放弃。2013年12月的一天,韩小雨试探着问丈夫要不去领养一个孩子?没想到丈夫也一直有此意。两人以最快的速度去了福利院并且办理了领养手续,此时的他们是幸福的,仿佛看到了新生活的曙光。

    孩子抱回来了,问题却接踵而至。丈夫光华变得异常敏感,每次别人问起孩子的问题,他都不愿回答,对妻子韩小雨更是恶语相向,责怪她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韩小雨看到曾经幸福的家庭不再,来到法庭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理解两位当事人的心情,也意识到两人都对孩子这个问题太过敏感。承办法官询问两人是否接受调解,双方均表示已经没有了感情。承办法官询问到小孩抚养权的问题,原告韩小雨表示愿意抚养小孩,被告光华不想要小孩,但也拒绝支付抚养费。承办法官对光华说,小孩虽然只是领养的,但也是办理了正规的收养手续,在法律层面上两人就是“父子关系”,光华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即使离婚,小孩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也需负担抚养费。从情感角度上讲,对孩子不可能没有一点感情,对于妻子,也许或多或少还应有一份愧疚,被告光华终于点头答应支付抚养费。

    最终,法院调解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孩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孩子至独立生活之日止的抚养费。承办法官也衷心希望这个“命途多舛”的孩子今后能够幸福快乐的成长。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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