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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懵懂青年强拉店铺卷闸门偷盗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3-31 11:15:59


    本网讯(张继超 郭威)  “你家店面卷闸门怎么是开的?”小陈清早接到朋友的电话,惊出一身冷汗,原来自家店里遭到窃贼光顾,防盗门没防得了盗。2014年3月21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用手强拉卷闸门进入店里偷盗的案件,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亮,李文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五千和四千元。

    “最近玩游戏输了不少钱,不好意思跟家里要了。”2013年1月12日的夜里,在街上闲逛的王亮对张建军(另案处理)说,张建军说:“那我们看看这卷闸门能不能拉开,搞点钱花花。”说着两人就走到小陈开的文具店门口,用手强拉卷闸门,使出吃奶的劲之后听到“轰”的一声,两人摔了个踉跄。看看眼前貌似很牢固的卷闸门居然被拉开了,两人一阵窃喜,赶紧摸到店里,张建军用手机打着灯照着,王亮从店里找到了600元钱。

    第二天早上即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小陈到了店里,查看了一下情况,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13日夜里,王亮、李文和张建军又用同样的方法偷了一家商铺,偷到了一台“惠普”牌笔记本电脑(经鉴定价值3240元),后三人将电脑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寄卖行。15日夜里,王亮一人又拉开了一家店铺的卷闸门,偷了商家放在店里的500元钱。16日,王亮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文在得知王亮被抓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王亮盗窃三次,盗窃数额4340元;李文盗窃一次,盗窃数额3240元,所得赃款均被挥霍。案发后,王亮主动退出了全部赃款1100元,侦查人员从该寄卖行扣押了被盗的 “惠普”牌笔记本电脑,上述赃款、物均已依法发还了各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亮、李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案是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同,不宜区分主从犯。被告人王亮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文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本案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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