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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为“三留守”人员撑起法律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04-01 10:03:33
本网讯(王勇 刘震) 所谓“三留守”人员,指的是留守的妇女、儿童及老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三留守”人员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涉及此类人员的案件也在日渐增多。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保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采取了多项措施运用到日常审判工作当中去,有力推动了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开展。 面对这类案件,该院坚持从保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出发,只有这样,才能使”三留守“这类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最大的保护。 因此类案件以离婚纠纷为主,对这类案件,该院联合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及村委会等力量对受理案件进行全方位的调解,具体包括人情调节、亲情调解,让当事人接受心灵的洗礼,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该院对处理完的案件进行案件回访,对当事人面临的问题、困难一一登记,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解决。 截至3月28日,该院活动台账显示所受理的涉及“三留守”民事案件共计51件,大部分均已得到妥善的解决,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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