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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老伴走亲戚花甲公公强奸留守儿媳判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4-03-19 10:47:17


    本网讯(钱学明 程璐)  尊老爱幼是一种传统的美德,按理说年近花甲的老者应当受人尊敬,而满面岁月印记的王喜却难以让人产生敬重的情感,2013年的一天,王喜动起来自己儿媳妇的歪脑筋,对独自在家照顾孙子的儿媳妇做出了丧尽天良的行径。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1日,被告人妻子陈兰因走亲戚未在家居住。当晚23时50分许,王喜进入儿媳妇李然然的房间掀开其所盖的被子,李然然被惊醒后起来跑到床边,王喜上前抓住李然然并提出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又用手扯下李然然的睡衣并摸其身体,试图亲吻。李然然边大声呼救边反抗,王喜惧怕邻居听见,遂捂住李然然的嘴并表示算了,但仍拉住李然然的手不放,李然然便咬了王喜的右手虎口处,将王喜推出房间。尔后,李然然在房间用手机拨打110报警,公安人员接警后在该出租房内将王喜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然然在反抗过程中颜面部所受到的损伤为轻微伤丙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喜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应以强奸罪依法惩处。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未遂,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王喜能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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