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文化> 文学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庭不讲法律”的背后
作者:陈国平    发布时间:2014-04-02 11:13:04


    近日,一则律师曝光公诉人“这里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言语的微博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又差点变成了一起针对司法机关的舆情危机。“法庭不讲法律”的背后,折射出在司法机关、律师、媒体、公众之间的复杂关系。

    该律师的微博原文如下:休庭了,下午的开庭到四点钟之前平静进行,审判长宣布休庭,继续开庭后隐名公诉人在审判长要求其对证据做说明时,突然未经审判长同意长篇大论起:“这里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一可能是亲自听过他喊这句话的男士旁听发出较大声音往外走,我走出法庭时听说要司法拘留他。

    依据法院公布的庭审录像,该律师总结公诉人“这里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言辞真正的来源应该是公诉人在法庭说的这段话“对这类证据有什么要求,法律写的很清楚。我不想在这里将法律,来宣传什么法律是怎么写的,我们主要是查明事实,核实证据,专门把法律在这里一条一条学习的话,没这个时间。”

    一个理智的法律人,即便不用结合当时的语境和上下文,也可以知道公诉人上述将的这段话中的“不讲法律”不是不依法、不守法的意思,而是在专业的庭审当中没有必要一条一条的宣读和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文,否则庭审将耗费更长的时间。然而这样的意思经过该律师的浓缩变成了“这里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当这句经过“提纯”的话再传到公众的耳朵里的时候,给一般大众的印象俨然就是说在法庭上是可以不守法、不依法的。我们可以看到这条微博上使用的两个技法:一个是她将法律条文的概念偷换成了法律的概念,一个是利用公众盲从心理从而吸引大众的眼球。

    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一文中讲到“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和“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我们是不能用最坏的恶意去推测这位律师的,更不能将其说成是一个恶劣的流言家。但或许我们也能一最坏的恶意去揣测,该律师是想通过这样的一条微博,使自己赢得足够的关注度,使自己牢牢的握住舆论的筹码。我们能想象一个律师在法堂之上,在他抓住了一个能够偷换对方概念的词语时眼中闪过的灵光,庭辩是一个刑辩律师的天职,但是故意将歪曲了的意思传播给善良淳朴的民众,这是不是在对自己职责的亵渎呢?

    随着法院庭审录像的公开,真相自然大白于天下,哗众取宠的也必然是原形毕露。我们很庆幸事件并没有朝着该律师的设想去发展,但是万幸之余还是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思考:一是司法人员必须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防止别有用心者乘虚而入;二是诸如庭审这类极为严肃的司法程序必须得到不断的完善,否则今天我们可以庆幸这一次事件的胜利,明天却有可能在另一个事件中变得万夫所指;三是对这样的舆论事件要建立起快速反应的危机公关机制。一旦公众受到失实言论的误导,先入为主的思想下要矫正公众的看法就显得极为被动。

    在法治还不是很健全的社会里,任何一个法律人都只是法治中国路上的铺路工,不论是公检法人员还是律师,只有分工的不同,而没有职业贵贱之分,更没有根本利益的冲突,任何形式的互呛都只会伤害法治中国的进程。

    所以请原谅笔者在文中曾出现的唐突之辞,责难并不是我的本意,我们惟愿法治变得愈加昌明!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