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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女友”女子当媒婆诈骗朋友钱财
作者:黄辉 吴云 张涛   发布时间:2014-04-03 10:43:40


    女子假装给朋友介绍对象,然后通过网络冒充这个“对象”骗取朋友钱财。4月2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陶莉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2月14日至12月19日,陶莉声称帮邓某介绍女朋友,其后在网上假冒介绍给邓某的女朋友“张某佳”与邓某开始了“网恋”。其间,“张某佳”以需要各种花费为由,先后骗取邓某汇款84400元。案发后,陶莉与被害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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