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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酒后驾车连撞两车被判缓刑再罚款
发布时间:2014-04-03 11:15:01


    本网讯(刘媛 郭小强)  女子酒后驾车撞伤他人,被公安收监时才得知自己已怀孕。2014年3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韩梅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韩梅于2014年1月14日,酒后驾驶小车途经南昌市一酒店门口时与万维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停在路边的大客车相撞,造成万维受伤、三车均受损的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对韩梅进行现场呼吸检测。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263.9mg/100ml。后被告人韩梅被民警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依法检测,在韩梅送检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16.39mg/100ml。

    2014年1月20日,被告人韩梅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公安依法对其收监时,发现被告人韩梅怀有身孕。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韩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庭审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依法及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韩梅事后主动赔偿了万维及大客车安全员的经济损失并达成协议,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韩梅醉酒驾车造成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且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依法可从重处罚,但考虑到其怀有身孕以及其所在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对其进行监管的意见,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韩梅适用缓刑,考虑其从重情节,适当延长缓刑考验期。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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