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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团伙疯狂作案盗窃粮食6万余斤 3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4-04-03 15:53:33


    本网讯(宋普)  一盗窃团伙三人单独或两人配合,共入户盗窃农户粮食40宗,盗窃小麦、玉米共64580斤。3月31日,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决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三个月和三年不等,并分别判处相应罚金。

    被告人杨住社曾因盗窃“三进宫”,但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盗窃农户粮食。在结识被告人王利兴、王建利后,杨住社便拉拢二人共同作案。自2012年8月到2013年11月,被告人杨住社与被告人王利兴、王建利,单独或相互纠集,流窜至扶风县、武功县境内乡村,采取翻墙、撬锁等手段,进入被害人家中盗窃农户小麦、玉米,然后用架子车或三轮摩托车将粮食运走,再以市价卖到粮站收购点。三被告人共作案40宗,盗窃财物价值80706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住社、王利兴、王建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事先预谋,驾车窜至扶风县、武功县境内乡村,多次入户盗窃农户小麦、玉米等财物。其中,被告人杨住社单独盗窃8次,分别伙同被告人王利兴、王建利盗窃36次,盗窃价值80706元,数额巨大;被告人王利兴伙同杨住社盗窃23次,盗窃价值48951元,数额巨大;被告人王建利入户盗窃13次,盗窃价值23606元。已达到“数额巨大”的百分之五十,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其他严重情节”之情形。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故,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依法分别判处以上刑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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