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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三措施保护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14-04-09 11:44:24


    本网讯(刘翠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辖区内的9个办事处有大量的人员外出务工,从而导致大量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出现。他们的特点是权益易受侵犯,维权能力不足。从而使他们成为了庞大的弱势群体。山阳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对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努力为他们撑起一顶权益保护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对涉及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习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保护、督促履行原则,着力打造便捷诉讼通道。对涉老人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民事审判庭全部实行当天受理,及时审结,有力的维护了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为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实习诉讼费减、缓、免,着力打造绿色诉讼通道。对生活确实困难,经村委或民政出具相关证明,法庭工作人员就及时为当事人办理减、缓、免等相关手续,使该类案件能及时得到立案和审理,确保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侵犯。

    三是热心接待、热情帮助、细心指导,着力打造温馨诉讼通道。接待人员对老人妇女儿童时刻保持脸带微笑、有问必答、有求必应。针对老人和儿童的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薄弱,该院采取经常性的校园法律宣讲、乡村巡回审判、庭审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以人民陪审员为纽带,加强与妇联、办事处等组织的沟通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把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权益保护知识送到人民群众中间,为老、幼、妇特殊群体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山阳法院开展巡回审判20余次,校园、集镇法律宣讲6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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