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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宅基地过路引发纠纷 被告人持锄头打伤人
发布时间:2014-04-10 11:09:57


因宅基地过路引发纠纷 被告人持锄头打伤人


    被告人户五立与董春许家因为宅基地过路问题发生纠纷,户五立持锄头将董春许打伤,经鉴定,董春许伤情为轻伤。



来源: 宜阳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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