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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买低卖钢材套现1400余万俩"80后"酿特大诈骗案
作者:潘从武 刘玉涛    发布时间:2014-04-11 10:26:09


    低买高卖是生意,有意的高买低卖可就有猫腻了。俩“80后”为敛财“高买低卖”钢材,涉案诈骗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

  4月1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这起特大诈骗案一审宣判。

  周某和骆某是生意伙伴,两人都是“80后”。据周某交代,2012年5月,他和骆某合伙做生意,在钢材市场通过将钢材高价买进低价抛出获利。据调查,2012年6月至8月期间,周某以此方式先后骗取了10家公司及个人的钢材,至案发时,所骗金额高达1350余万元。

  2012年7月27日,骆某将其从一家物资公司偷取的银行转账支票,抵押给一家钢铁公司,提走钢材190.74吨,价值80.8万余元。后骆某将钢材交给周某,周某以低于购买价500余元价格抛售。至案发,80.8万余元一直未支付。

  2013年12月2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周某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骆某冒用他人支票,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判处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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