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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桦南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司法惠农助春耕
发布时间:2014-04-11 15:36:15


在立案大厅设立涉农案件导诉台

    本网讯(车旭冉 方健)  眼下正是春耕农忙时节,黑龙江桦南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落实到服务“三农”上,采取导诉、立案、执行三项司法惠农措施全力保障春耕生产。

    细化导诉服务方便群众。春耕生产期间,在立案大厅设立涉农案件导诉台,由10名青年干警轮流担任导诉员,为初到法院的农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导诉员根据纠纷性质不同,分门别类地提供个性化导诉服务,进行法官联络、案件查询、案卷查阅、诉讼材料收转以及便民服务等工作。对来院进行涉农案件法律咨询的,导诉员或当场给予解答,或指定业务部门专人解答;对前来诉讼的,若属于法院管辖案件,及时转至立案庭接待,若属于行政部门管辖案件,则及时告知采用其他救济渠道;对农忙期间邻里、土地、用水、栽种纠纷等民间矛盾则予以劝导息讼。

    创新办案方式为民省时。针对涉农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措施,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4所派出法庭均成立“流动法庭”,利用早、中、晚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农家炕头进行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矛盾。针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涉农案件推出“晚间法庭”,通过积极协调双方意见,争取做到“当晚开庭、当庭调解、当庭送达”,切实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诉累,为春耕生产创造优质司法保障。3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巡回法庭、晚间法庭20余次,为农民群众节约近80个工作日。

    强化案件执行不误农时。执行局主动延长工作时间,实行“无假日执行”制度,集中利用清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段突击执行,采取有效强制手段促使涉农执行案件顺利执行。通过指派执行业务骨干专人办理,采取联动执行、查封账号、公布名单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已经执行和解的案件,在约定期限届满前一周,通过向被申请人电话联系、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履行期限,有效提高执行到位率。3月份以来,开展“无假日执行”16次,执结涉农案件9件,执行和解12件,执行到位率100%。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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