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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拖死收费员女子获刑10年
作者:李松   发布时间:2014-04-14 10:49:49


    仅因为40元停车费,女司机强行驾车将停车管理员拖死,而女司机的父亲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了帮助女儿躲避抓捕,将女儿送往外地。记者4月10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司机杨雪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4.3万余元;其父在案发之后协助女儿逃走,被认定为包庇罪,因其自首,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了解,2013年1月27日晚上9点左右,杨雪鸥在北京市西城区京联顺达停车场内,因停车收费问题与停车管理员丁某发生纠纷,后在丁某手拽车门继续索要停车费情况下,杨雪鸥仍驾车快速离开,致丁某被甩出倒地死亡。公诉机关认为,杨雪鸥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庭审过程中,杨雪鸥虽然承认事发过程中的各项事实,但表示“没有杀人故意”,她的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杨雪鸥主观上有杀人、伤害的故意,本案系过失犯罪”。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雪鸥不能正确处理停车费纠纷,不顾他人生命安危急加速驾车强行离开,致被害人被甩出倒地后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松柟明知杨雪鸥涉嫌犯罪仍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依法亦应惩处。鉴于杨雪鸥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其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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