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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新检察院对“另案处理”案件实行动态监督
作者:向春林 陈绪丽 曹敏   发布时间:2014-04-22 15:04:12


    4月21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部传出喜讯:该院办理的石章良等三人涉嫌盗窃案入选湖北省“另案处理”监督案件选编。这是该院今年大部制改革后刑事诉讼监督部收获的第一个荣誉。说起这个荣誉,还要归功于批捕部和刑事诉讼监督部建立的一套“另案处理”动态监督机制。

  2013年8月12日,犯罪嫌疑人石红亥、石教建、石章星等7人伙同石教龙、石章良、石维3人窜至阳新县白沙镇韩山湖铜矿矿区,趁看守人员熟睡之机,将堆放在厂房门口的42袋铜精砂盗走。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走的42袋铜精砂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石红亥、石教建、石章星等7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另外石教龙、石章良、石维3人在逃。在公安机关提请该院批准逮捕书上,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石教龙、石章良、石维被描述为“另案处理”。根据该院批捕部和刑事诉讼监督部的协作机制,批捕部内勤在今年1月6日将石教龙、石章良、石维的“另案处理”线索移交到了诉讼监督部。

  收到线索后,刑事诉讼监督部内勤根据“一案一登记,一月一检查”制度,翻开“另案处理”人员线索登记本,将案件的性质、3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另案处理”的理由进行了逐一登记,方便随时跟踪侦察机关对另案处理人员后续处理情况。

  在1月底的清查中,该部内勤发现公安机关将石教龙、石章良、石维3人列为“另案处理”后,没有及时将3嫌疑人列为上网追逃对象。在向部负责人汇报情况后,该部随即向公安机关下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尽快对3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追捕工作,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刑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收到该院的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迅速将3名犯罪嫌疑人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不到半个月的时间,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经过批捕和公诉环节,3名犯罪嫌疑人在今年3月都被法院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该案报送湖北省检察机关后,被入选“另案处理”监督案件选编。

  为了强化“另案处理”工作的监督效果,该院还强化了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措施,对“另案处理”人员长期负案在逃、“另案处理”案件久侦不结等情形,将要求说明情况,发现侦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将向公安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侦查人员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办。

  对“另案处理”动态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刑事诉讼监督部对公安机关24件“另案监督”案件进行了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下达检察建议书4份,追捕漏犯1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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