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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业主不予缴纳物业管理费被物业公司起诉
发布时间:2014-04-24 09:17:46
两业主不予缴纳物业管理费被物业公司起诉 原告2010年3月28日进驻该小区,从2012年4月15日开始收取全年物业管理费,根据之前合同签订,被告每月应交物业管理费116.38元,八个月时931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交纳。 来源:
殷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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