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海龙) 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构建诚信张家口,4月28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院与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建设局、公安局、银监局等16个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就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进行惩戒的范围、内容、方式等达成了共识,相关部门代表共同签署,共同遵照执行。当天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9人。据介绍,张家口中院推进惩戒失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这项工作在全省尚属首家。
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主要是由张家口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征集失信作息建立信息库,并对失信信息进行等级评定。大致划分为三级,依次为蓝色(一般)、黄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三级。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各自职能采取限制措施,比如公安机关,可以协助法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置车辆或为车辆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发展和改革部门,可以限制被执行人进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等手续的办理;工商管理部门,对负债务的企业不予年检,取消信誉资格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任职限制,限制其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银监会,对具有失信情形的当事人限制发放贷款和信用卡、并不为其开设新账户,还可以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民航和铁路部门,不向失信被执行人出售机票,出售软卧车票和动车头等舱等高消费车票。国土资源和住建部门,限制为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土地使用权、采矿许可权登记和变更手续,限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和产权登记,以及对被执行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商务局,在接到法院限高令后,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到星级以上酒店宾馆进行高消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