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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手艺”三度“传承” 三窃贼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4-29 09:11:00


    本网讯(兰靖阳)  家住常德汉寿县的李华被人邀去盗空调,学得“手艺”后,自己又邀王嘉再度作案。王嘉学得“手艺”后,又另邀人去作案。这门“手艺”被三度“传承”之后,传承人纷纷落入法网。目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对其中三人进行了公正判决。

    2013年6月27日,李华受杨宁佑之邀去西湖管理区偷空调。次日深夜,两人先偷得一副板车,然后窜至西湖镇汽车站旁边的一家电超市,将超市仓库后窗的钢筋掰开后,盗得“格力”牌空调内外机4套,当晚将盗来的空调藏至杨宁佑家中。两人各分得两台空调,李华卖给一面的司机得赃款2000元。杨宁佑卖给一跑长途运输的货车司机得赃款4000元。

    一个星期后,李华在汉寿西套市场打牌输钱,想起上回学到的“手艺”,决定再干一票。于是邀上了王嘉,将自己在西湖偷过空调的事讲述了一遍,王嘉被他说得动心,又邀上了陈喜德。三人一起于当晚10时许,租一面包车再次来到上回的家电超市,有液压剪将仓库卷闸门挂锁剪断,一人望风,两人进入仓库,盗得10台空调内机和10台外机,分别以低廉价格出售。

    王嘉学到这门“手艺”后,自己再次邀集陈喜德,又另外邀集了王志国,三人于8月2日下午窜到岩汪湖镇的一家通讯专营店,仍然采用液压剪剪断挂锁的方法,盗得现金170元、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6部。结果凌晨2时,三人在汉寿县沅水大桥加油时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几人的行为都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华因退出犯罪所得,取得失主谅解,酌情从轻,被判一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陈喜德、王嘉因有前科,从重处罚,均被判处二年六个月,罚金两万元。其他人已另案处理。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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