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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法院集中宣判五起破坏森林资源案
发布时间:2014-05-05 13:43:31


    本网讯(岑丽华)  2014年4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集中对5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进行宣判,做到教育与惩治两并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这5起案件中,涉案的5名罪犯均系农民,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无证砍伐自家林木或者集体所有的林木,由于他们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系初犯,综合考虑这些情节后,法院最终以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对他们定罪,并对他们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宣判时,法官不仅对罪犯阐明量刑的依据,同时也还对他们进行保护森林资源环境方面的教育,从而提高了罪犯们对森林功能的认识,促使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增强爱林、护林的感情,进一步规范他们的行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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