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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荒引发山林大火 古稀老人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1-08-24 15:11: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路芳)   一位79岁的老人在自家承包地里烧杂草,不料引发山林大火,触犯了国家法律。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日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玉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1年4月28日14时许,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清溪沟村二组村民张玉其(现年79岁)在蔡家镇清溪沟村二组自家承包地里因种庄稼需铲除田里的杂草,便用锄头将杂草锄下堆成两堆后,用打火机点燃杂草。不料,火借风势,将附近的山林引燃,老人与当地村民奋力扑救,但山火仍在燃烧近七个小时后才被扑灭。经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资源调查设计队对现场进行勘查,过火面积达7.4公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玉其在种庄稼烧除杂草的过程中,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7.4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案发时,被告人张玉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其犯罪情节较轻,且案发后至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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