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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后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4-05-05 15:21:02


再婚夫妻婚后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1992年1月21日在清丰县大流乡民政所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婚后感情不合,经常吵架,特别是被告杨善景还有家庭暴力情况。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来源: 清丰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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