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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两入狱 男子出狱操旧业“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4-05-06 16:01:45


    本网讯(高喜朝)  来自韶山市的“80后”朱洪良正值壮年,可就偏偏把满身力气用于飞车抢夺,并抢夺成性,屡教不改,在第二次犯罪出狱后的第六天即重操旧业。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3年5月20日,是朱洪良第二次出狱的日子,这一次他在狱中呆了四年有余,然而出狱后的他不思悔改,于同年5月26日骑摩托车流窜至湘潭市雨湖区,尾随被害人曾某至一人流稀少处,飞车抢夺曹某金项链一条。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朱洪良在湘潭市雨花区、湘潭县、宁乡县等地实施飞车抢夺11次,抢夺财物价值近两万元。在第11次抢夺中,朱洪良在逃离现场过程中撞下前方面包车,弃车逃逸时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朱洪良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应予惩罚,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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