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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伙同他人打伤KTV员工并毁坏物品
发布时间:2014-05-07 11:15:04


男子因琐事伙同他人打伤KTV员工毁坏物品


    2012年7月18日晚10许,被告人张尚平伙同他人在蓝房唱歌,期间因盛酒的扎壶破裂,与蓝房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将蓝房工作人员打伤后离开,约20分钟后返回,将蓝房的电脑显示器等物品砸坏。



来源: 范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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