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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高院部署“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12 16:01:43


会议现场。

    本网讯(田战锋 梁思远)  5月9日上午,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干部大会和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闫汾新指出,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中,要把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视察时的重要讲话贯穿始终。要深刻认识中央和习总书记对新疆人民的深切关怀,开拓进取,奋力前行;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武装头脑;要深刻认识坚持把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上;要深刻认识坚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争取民心来推动经济发展的要求;要深刻认识着力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促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要求;要深刻认识着力做好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过硬队伍的要求;要深刻认识中央和习总书记对新疆干部群众寄于的殷切期望,坚定信心,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闫汾新强调,要全力以赴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维稳工作安排部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当作最大的政治,作为衡量每一名法院干警是否合格的第一责任和第一标准。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依法履行好审判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在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实践中增进各民族的团结。

  闫汾新要求,要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切实把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形势任务的战略判断上来,切实把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广大党员干警要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和模范,坚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人、身边事做起,带头运用多种方式做好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信任的工作。要带着真情实意多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真心热爱各族群众,真心依靠各族群众,真诚服务各族群众,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人心。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新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高举各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团结奋斗,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建设更加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新疆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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