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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提公信
——河南虞城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侧记
作者:陈金华   发布时间:2014-05-12 16:18:54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努力做到立行立改,沉下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改会风、转作风、走基层”,增强了工作凝聚力,密切了与辖区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改会风:“晨会”催生膨化效应

    每天早上不到8点,该院党组成员就会准时来到党组书记、院长侯文的办公室,就自己分管的工作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召开简短的碰头会。急事急办,现场拍板。周一至周四重点汇报怎么干,干什么,周五进行工作小结。这就是该院的“晨会”,无论刮风下雨,雷打不动。

    “侯院长,审管办通过对全院近一个月的审判运行态势数据分析和监控,发现个别业务庭在案件信息录入中差错率有所增多,虽然审管办及时进行了纠错并进行了通报,但效果不明显,希望党组重视。”4月28日主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常务副院长葛福臣在“晨会”时向侯院长汇报。此时该院里正在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强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随着审判信息的公开化,信息差错或裁判文书出现瑕疵将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侯院长当即安排各主管领导召开庭长会议,对审管办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8点26分各主管领导分别召集各口会议,20分钟后领会精神的干警们开始忙碌在各自的岗位上。而在以往,类似这样的问题却需要下发文件或层层召开会议,重复浪费时间和纸张。

    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冯尚文介绍:“中央关于改进会风的八项规定,要求‘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虞城法院力改会风实施‘晨会’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时间,减少文山会海,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院里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法院制定的绩效考核细则运行,奖优罚劣。为干警办公、办案创造宽松环境,让主管领导腾出时间抓管理、让庭长腾出时间搞审判、抓业务。”

    “晨会”以来,除上级法院召开的视频会议和重大工作部署外,该院的全体干警会比以往减少了15%,专题会议减少了20%,各类文件减少了25%。而全院绩效考核内的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却稳步提高,常态化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均能够在“晨会”中予以解决。

    转作风:司法公信有提升

    “梁法官,虽然你判决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但二个多月来通过与你交往,让我看到了虞城法院的法官真心为百姓着想。我不懂法与被告打官司,又是由于不懂法输掉了官司,这次我终于明白了,我非常感谢你。”5月12日原告老韩从民一庭法官梁大红手中接过判决书,一直说个不停。

    2011年6月,老韩与商丘某公司签订入股合作办厂协议,协议约定合作期间该公司有权使用老韩等人拥有的“蜂蜜酒”专利和“蜂人牌”商标。2012年6月因产生矛盾双方解除了合作协议,后商丘某公司开始独立经营。但老韩认为该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在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得到支持后,又于今年3月19日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商丘某公司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商标权与专利权可期待利益损失10万元。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专利权纠纷第一审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老韩为了让案件在本地审理,在立案时以与被告是合伙纠纷为由进行起诉。进入审判程序后,主审法官梁大红通过审查证据,认为虞城法院没有管辖权。为减少老韩的诉讼成本,多次劝老韩撤诉,并告诉老韩按规定撤诉可退还一半的诉讼费,但老韩怎么也听不进去,非坚持要看到法院的判决。开庭后梁法官又多次与老韩沟通,拿出法条释明,但老韩仍坚持自己的意见,无奈之下梁法官才下了判决。

    如今,在虞城法院,像梁法官这样穷尽法律手段一心为当事人着想的场景屡见不鲜。为提升司法公信,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该院把2014年定为“司法能力提升年”,要求干警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无论有理无理坚持做到“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不让当事人留遗憾;在法院网站公布法院地址、交通指南、公开全院审判业务庭工作职责、法官职务、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让打官司的群众能够找到法院的门,见到法院的人;在立案诉讼服务中心专人对当事人和群众进行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受理、司法救肋、判后答疑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文明用语,“一把椅子一杯茶,一张笑脸问声好”,做到接待热情,办事透明。老韩说:“虞城法院的工作作风和司法公信看得见,摸得着,俺对判决没有意见。”

    走基层:立行立改促公正

    法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没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存不存在“四风”现象?院党组认为当事人和法官的服务对象最有发言权。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阶段,该院没有死搬教条,而是走出去,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你公司在诉讼中对法官的工作是否满意?法官有没有吃拿卡要行为?你对产业集聚区巡回法庭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还有什么要求?......”这是该院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5月6日至10日深入全县三个产业集聚区57家重点企业走访时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发放的问卷。

    “你们是律师,平时与法官接触的最多,对法官也最了解,你们对法院和法官有什么意见?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法官有没有枉法裁判行为?存不存在故意刁难律师的行为?律师与法官既要做到良性互动又要恪守职业道德,你们认为法官与律师应该保持怎样的一种关系?”“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司法所的同志工作在最基层,请你们说说基层老百姓对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评价?”在福聚、木兰两个律师事务所和23个乡镇司法所征求意见时法官们与法律工作者诚心交流,虚心求教。

    “我们是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从即日起吃住在乡下,开展为期30天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请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并积极提供、举报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这是我们的联系电话……”5月8日在站集镇,执行法官向赶集的村民开展宣传。

    走基层,让法官对自己服务的对象和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全新的认知。院长及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偏远乡村回访案件当事人、诚心帮扶贫困户,征求对法官在办理案件中的意见,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麦田里、果树下、庭院中,法官们与当事人或蹲在一起,或共坐一条板凳,促膝谈心,问寒问暖。

    该院还以6个人民法庭为依托,以辖区2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为载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前来采访该院法庭创建工作的记者说:“虞城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搞花架子,虚工实做,走出去向社会纳谏,是一种勇气。”

    “改会风、转作风、走基层”,让虞城法院的法官接触了地气,了解了民意,走出了正气。活动中全院共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180份,召开座谈会6次,向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邮寄法院工作信息汇编680本。收到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11条;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提出的建议8条;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6条;社区群众代表提出的建议3条。院党组要求归类分析后逐条予以回复。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张清海说:“虞城法院走群众路线并做到立行立改,体现出来的就是公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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