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辞职不还宿舍钥匙 打工者伺机盗窃电脑获刑
发布时间:2014-06-05 16:17:57


    本网讯(苏刚)  已经辞职,却不归还员工集体宿舍的钥匙,一个月后伺机再次来到该宿舍,窃取原来同事的笔记本电脑。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文泽熙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2013年3月,时年19岁的文泽熙来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的七里香混沌店打工,并居住在该店安排的员工集体宿舍内。2013年10月15日,文泽熙辞职,离开时带走了集体宿舍的钥匙。11月18日17时30分许,文泽熙再次回到集体宿舍,想取走此前留在那的衣服。进入宿舍后,发现屋内竟然空无一人,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文泽熙顿生贪念,拿走衣服时顺手将笔记本电脑一起卷走。经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232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泽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