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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英山县法院领导干部带头腾退办公用房
发布时间:2014-06-09 15:16:42


    本网讯(杜立钧 胡俊超)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文件规定,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带头,对照检查,自觉改进不足,于6月3日至8日组织全体干警合并办公用房,至少两个人共用一个办公室,厉行节约,不添置设备,自觉腾退多余办公用房。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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