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冒充公职人员“卖书”骗钱财获刑1年半
发布时间:2014-06-16 13:41:47


    本网讯(丁梅 李宁)  这年头,骗子可真是越来越“聪明”,花招百出。可是再聪明的行骗手法,也会被识破,最终没骗到钱款还落得刑罚。2014年6月13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焦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1月13日至14日,被告人焦雷冒充新华书店工作人员从蒙城县县志办以1600元的价格购得《蒙城年鉴》十本。之后,焦雷冒充蒙城县县委办工作人员与部分企业联系,以县领导要求各单位支持订购为由,以每本1200元的价格高价推销该印刷品,骗取现金合计9600元。后经群众报案后,焦雷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焦雷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结合本案的具体事实和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