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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酒后强奸工地哑女未遂获刑2年10个月
发布时间:2014-06-18 11:31:02


    本网讯(卓王露)  一包工头酒后看见哑女独自在山坡上便心生淫意,将哑女骗至另一山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虽由于喝酒过多而未得逞,仍构成强奸罪。近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黄长强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

    2013年6月11日下午,在田东县朔良镇某林场工地上,由于雨后地面潮湿而没有开工,被害人林红玲(哑巴)在工棚内绣十字绣累了便独自出工棚走走,后被工地包工头黄长强看见,黄长强以安排点工作为由将被害人林红玲拉到另一个山坡。到达山坡后,被告人黄长强以天气闷热为由将自己衣服脱光,随后也将被害人林红玲裤子脱下,强行与被害人林红玲发生性关系,由于被告人黄长强喝酒过多强奸未得逞。同时,被害人林红玲的几个老乡见其久出未归便外出寻找,在山坡上当场将被告人黄长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长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残疾人林红玲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黄长强已着手事实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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