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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作者:刘洋   发布时间:2014-06-20 10:58:40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中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必将是中国走向国家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过程,必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效的权利保障和制度支持。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群众观点是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工作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建设法治政府,还是做好群众工作,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我国目前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思想多样、利益多元的新形势下,只有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才能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红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才能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同时,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彻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这不仅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而且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法治保障。

    一、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也离不开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民主的决策程序。为此,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民生事业发展中,对社会保障、公共设施、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违法决策和决策失误。同时,通过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使政府创新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从而确保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

    二、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手段

    切实加强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支撑。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通过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对政府的决策程序、决策过程、决策实施进行全方位监督,特别是对民生工程、灾后重建、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和“瓶颈”制约等项目实施有效监督,防止出现“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豆腐渣工程”等,从而有效提升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为做好群众工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同时,通过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机制和推行政务公开制、执法责任制等,用制度和规范来约束政府行政行为,促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强化行政责任,从而确保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保证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有效举措。在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和社会矛盾凸现期的重要时期,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政府必须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解决和处理,才能收到预期效果。为此,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行政调解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深入研究和制定行政调解办法,科学界定调解的主体范围、权责和程序。对涉及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要及时主动进行调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各级政府只要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的“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就能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综上所述,坚持群众路线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既是推进我国法治政府、法制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作为人民政府,一方面要严格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努力把教育实践成果转化为推动法制工作的正确思路和科学方法;一方面要借此东风,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政府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重庆市石柱县委党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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