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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干部 男子诈骗1500多万领刑15年
作者:姜东良 郑春笋 孙文成   发布时间:2014-06-25 13:53:39


    假冒中央机关干部,诈骗1500余万元。日前,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韩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现年44岁的韩冬家住北京市西城区,2006年12月,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德州某材料公司董事长关某,编造自己是中纪委机关处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自称父亲是北京市副市长、岳父是某国务委员等虚假的事实,获取了关某的信任。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期间,韩冬以帮助成立集团公司、介绍国家重点项目为由,先后四次骗取关某现金1503万元。后韩冬用其中的838万多元在北京购买住房一套,剩余的款项用于装修该楼房及缴纳各种费用。关某报案后,齐河县公安局于2013年5月14日查封了被告人韩冬用赃款购买的房屋及名下的宝马车。2013年5月21日,韩冬向齐河县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一审宣判后,韩冬不服,提出上诉,后该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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