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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经贸局副局长受贿1150万被判无期
作者:马超   发布时间:2014-06-25 14:49:43


    6月2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五起典型反贪案例,其中苏州高新区经济贸易局原副局长黄承风(副处级)受贿案位列其中。

  2000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黄承风利用担任苏州高新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筹建处负责人、苏州高新区浒新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0余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3年8月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承风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承风未上诉。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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