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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非法销售荐股软件859套 七被告人受审
作者:章宁旦 杨婷 发布时间:2014-06-25 15:13:23
花40万元开发一套股票分析软件,仅9个月时间就售出859套,累计销售金额1272万余元,其中的利润可想而知。6月24日,非法买卖荐股软件的符某等7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过堂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被告人符某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广州市金追踪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下称“金追踪公司”),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和个人未取得证券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先后伙同被告人符某甲、黄某顶、叶某涛、梁某新、郭某明、潘某等人通过“金追踪公司”及包括被告人黄某顶2012年9月成立的广州市宏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叶某涛2013年4月成立的广州市昌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代理经销商,向广东等地的多名股民销售“金追踪金融终端系统”的软件(分为黄金版、白金版)以牟取非法利益,并在“金追踪公司”QQ群内分析股市的价格走势、建议买卖股票时机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其中,被告人符某负责“金追踪公司”的全面管理,被告人黄某顶、叶某涛负责各自公司的经营销售,被告人符某甲负责“金追踪公司”的财务管理,被告人梁某新是“金追踪公司”的销售经理,被告人郭某明负责技术支持,被告人潘某负责“金追踪金融终端系统”软件的售后服务。经司法审计,自2013年1月1日至案发,“金追踪公司”及其代理商销售“金追踪金融终端系统”共859套,累计金额人民币1272万余元。 2013年9月3日,被告人符某、黄某顶、叶某涛、符某甲、梁某新、郭某明、潘某等人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符某等人表示认罪。符某称,“我于2011年成立金追踪公司,是公司的实际管理者,公司注册经营范围是软件销售与开发,但实际上就是卖‘金追踪软件’。该软件主要统计上交所、深交所的相关股票数据,软件包含满堂红指标、短信追踪指标和警戒线等功能,具有一定的分析功能。这套软件实际上是我们委托江苏的一家公司开发的,大约40多万元,然后我们每年向上交所、深交所交纳70万元的费用以获取数据。软件有两个版本,黄金版是8800元每套,白金版是16800元每套,白金版比黄金版多一些指标,客户第二年如果要继续使用的话要交680元维护费用。我们主要是通过QQ群向客户推销软件,由专人教授使用方法并且配备说明书。” 符某还称,“黄某顶的公司销售软件后要将35%的收益给我的公司,叶某涛的公司销售软件后要给30%的收益。”他表示,自己知道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的内容,但当时认为该软件不属于“荐股软件”。 据了解,除符某甲外,其他六名被告人为均为85年以后的出生的青年。另外,金追踪公司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证书,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出售炒股软件等名义变相从事推荐股票等证券的业务。金追踪公司未取得证券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其相关责任人员均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金追踪金融终端系统”(黄金版、白金版)等软件具备“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的功能,属于法律规定的“荐股软件”。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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