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觊觎堂兄钱财 女子乘机入室盗窃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7-02 14:58:25


    本网讯(谭召日)  常到堂兄家玩了解其钱财所在,久而久之心生贪念,趁堂兄家中无人入室盗窃。7月1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以高敏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女子高敏系武宣县思灵乡人,其堂兄莫德育家与其家相离不远,平日里高敏时常到堂兄家里玩。一来二往,无意中高敏得知了堂兄的钱财所在,久而久之便生了贪念。2013年9月9日,高敏如往常一样到堂兄家玩时,发现其家中无人。想到堂兄家中的钱财,利欲熏心的高敏便用一旁的木梯爬上莫德育家的二楼房间,并找来起子将莫德育存放钱物的木箱撬开,盗走箱内3600元的现金及一本存折。随后到乡里的农村信用社取走存折内的13000元人民币。

    案发后,高敏将16600元全部退还给了堂兄莫德育并取得其谅解。同年9月16日,高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高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人民币16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高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身,可从轻处罚。主动退还赃款16600元给被害人,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实事,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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