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尼日利亚人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8年半
发布时间:2014-06-27 11:46:31


宣判现场。

    本网讯(黄丽丽 黄奎)  2014年6月26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尼日利亚籍麦瑟纳斯•欧巴尼克•欧比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并当庭进行宣判。

    上午9点整,随着审判长庄严的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庭审理。2013年4月30日11时许,被告人麦瑟纳斯•欧巴尼克•欧比在南梧高速公路桂平市石龙镇路段新大新饭店附近被群众抓获,当场从其裤腰处发现净重120.5克的毒品海洛因一包,接着,公安机关将毒品收缴。

    由于被告人麦瑟纳斯•欧巴尼克•欧比是尼日利亚人,只通晓英语,为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法院聘请了英语翻译现场为其提供翻译。在翻译人员的协助下,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之间克服了语言交流障碍,使得案件的审理有条不紊,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被告人对法院双语审案的做法表示感谢。

    经当庭举证、质证、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等,最终港北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麦瑟纳斯•欧巴尼克•欧比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附加驱除出境。

    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进行了以案说法,释明了判决的法律依据,并提醒旁听群众以此为戒,遵守法律,充分认识毒品犯罪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应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共8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