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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法院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再获锦旗
发布时间:2014-07-02 15:50:37


法官接受企业代表赠送的锦旗。

    本网讯(朱厚泽)  6月30日下午四点,广西柳州市某特种变压器公司给柳州鱼峰区法院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送来一面“公正执法,维护企业权益,构建法制环境”的锦旗。这是2014年鱼峰法院促进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获得的第二面由企业送来的锦旗。

    2013年10月中旬,柳州市某特种变压器公司与河南一铝电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特种变压器公司向鱼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铝电公司及担保人铝箔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260万余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被告商丘某铝电公司、铝箔公司虽基本认可起诉事实,但对管辖权提起异议,认为鱼峰法院无权管辖,要求移送河南当地审理。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了该异议,但两被告公司仍不服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基于双方对事实的争议较小,并没有因为被告公司的异议而停止做调解工作。在管辖异议期间,两被告公司的代理人也都十分配合,应约前来柳州与原告协商。后来,市中院也驳回了上诉,鱼峰法院继续审理此案。承办法官适用简易程序排期开庭,并抓紧中院刚裁定驳回这一时机,耐心的给两被告公司明晰法理和利害关系,动员双方自行多花点时间在庭前沟通。

    最终,双方于2014年3月底达成调解意向,两被告公司再次派员前来法院,与原告一起在签下调解协议并签收了调解书,与此同时两被告公司以承兑汇票的方式履行支付了所有的协议款项,即时结清。该纠纷至此案结事了,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许。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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