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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务工受伤索赔难 法官倾力维权获称赞
发布时间:2014-07-03 09:24:00


    本网讯(廖建英)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落到实处。近日,该院和解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从执行法官手上接过20000元赔偿款时,申请人张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谢谢法官,谢谢你们为我伸张正义,你们都是好法官!”

    2012年5月,张某到广安某工厂上班,从事碎料工作。2012年7月12日凌晨1时许,张某在停机检修机器时,因工友突然开动机器,不慎被转动的皮带绞伤右手。经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所受伤害性质为工伤。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的伤残等级为7级。因对广安市广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张某和工厂均向广安区法院起诉。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广安某工厂向张某支付赔偿款143826.6元。

    判决生效后,工厂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能及时维护申请人张某的权益,执行法官一方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调查工厂的财产情况,一方面积极联系工厂负责人李某。在执行中了解到,该工厂厂房被国家征用修建高速公路,工厂已经停产。由于没有生产,工厂现在没钱,李某称等国家赔偿款下来后就支付给张某。针对这个调查结果,执行法官没有气馁,仍继续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希望能想办法履行义务,同时执行法官对该工厂的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以保障张某的权益。

    近日,执行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执行局,通过耐心劝导和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最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工厂先支付申请人张某20000元,余款分期履行。至此,该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和解执结,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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