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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法院执行法官王磊的一天
作者:席静 发布时间:2014-07-04 10:10:03
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里,在乡村曲折泥泞的小路上,在熙熙攘攘的市井之中,在人迹罕至的偏远山区,经常有这样一群人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他们身着法官服、法警装,携带案卷材料在骄阳下风尘仆仆。他们,就是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法警。为了能让大家贴近了解执行法官的工作,笔者跟随灵宝法院执行三室法官王磊,感受基层执行法官忙碌而充实的一天。 7月1日,早上7点半,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与法警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的带领下,精神饱满、激情满怀地在法院办公楼前排成整齐的方阵,举行庄严的“庆七一 升国旗”暨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8点整,灵宝法院执行局开始了每周一周例会的必要工序,执行法官、法警已在会议室坐下,有的在交流办案心得,有的在翻看以前的会议笔记,有的在伏案书写材料。8点20分,执行局局长刘万胜对上周的执行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这周的工作进行分工安排,并鼓励大家卯足干劲加油干。 9时10分,执行法官王磊将卷宗、传票、笔录纸、执行公务证等材料装好,招呼法警叶晶晶、张峰:“开工!” 十分钟后,笔者随执行人员来到了一间商铺门口,在灵宝市公证处两名公证员的监督和开锁工、财产清点人员、拍摄人员的协助配合下,开始执行一起强制执行房屋案。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忙碌,被执行人侵占房屋内的所有财物已经由公证人员公证,由执行干警一一清点,并对每件财物进行登记,对整个执行过程全程摄像、拍照,最终在监督部门的见证下,王磊法官顺利将商铺返还给申请人。 11点20分,王磊法官决定与法警叶晶晶、张峰前往灵宝市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强制执行扣押一辆面包车。盛夏的天气,烈日当空,马路上焦干、滚烫,天空、大地刺眼的亮,地面像蒸笼一样,热得使人喘不过气来。王磊法官与法警叶晶晶、张峰顾不上休息,来到事故停车场的一辆破旧的面包车旁,王磊法官一边随同申请人查看车辆,一边同事故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联系拖车司机,经过近1个小时的忙碌,终于将面包车拖到了法院后院。 被拖车辆安顿好后,已是中午12点20分。食堂里,他们吃了点便饭。下午1点半左右,法警叶晶晶、张峰这两个年轻的小伙子因为上班时间要陪着法官四处找人、找财产,简短午休后,就开始找案卷、装订卷宗、网上录入执行信息,因为他们所在的部门经常处在调处和化解矛盾的最前沿,经常刚上班就出去执行,案件上的一些小活、碎活,就只能利用午休、周末完成了。 14点50分,局长办公室,王磊会同执行局刘局长就上午的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完后决定形成完整的书面意见上报相关部门。 15时,该院召开了2014年6月份干警业绩量化考评通报会暨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王磊与同事端正地坐在六楼会议室里,认真聆听会议的相关内容。 17时30分,会议刚结束,只见王磊又手持公文包奔向下一个“驿站”——接待室。提前约好的当事人在接待室等着他。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被执行人老人的儿子只同意给其每月100元生活费还不愿照顾老人,王磊经过做工作,终于让双方达成一致。 18时10分,还有20分钟就要下班,执行法官们已陆续回到办公室整理案卷,找人、查询、查封等多数执行工作都需要在外面完成,因此这会儿反而是执行局人员最齐的时候。 18时30分,下班时间到了,两名案件申请人的家属走进王磊的办公室,申请人的妻子刚坐下便嚎啕大哭:“如果你今天不给我们把案件执行了,我拿来了‘馍馍’,我就住在你办公室不走了。”王磊法官耐心地听她把话讲完,了解清案情后,给其宣讲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规劝其回家,并对当事人说道,“您放心,法院一定想办法尽快执结案件,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送走两人后,王磊法官点开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临近晚上8点。他有条不紊地收拾好案卷,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匆匆赶回家。 至此,一天的执行工作结束了。他们处在调处和化解矛盾的最前沿,每天都是这样的奔波着、忙碌着,很少端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也从未在审判法庭敲响判决的法槌,有时尽了最大努力,却不一定有最满意的结果。其实,他们的努力在案卷中并非体现出来,其中的曲折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明白。尽管如此,他们仍旧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地延续着,平凡而又充实。 “有时候真是觉得‘身累心也累’,尤其是面对一些群众的不理解和偏见的时候,但是一想到申请人那期待的眼神、案件执行完毕后他们脸上舒展的笑容,将心比心,他们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案子,判决之后就等你执行,所以我们再忙碌也是值得的!”执行法官王磊坦言。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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