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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区法官走进敬老院为耄耋老人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4-07-04 15:57:09


法官耐心地与老人沟通

    本网讯(周瑶瑶)  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畅通司法便民渠道,主动上门服务,真正做到为民司法。

    邹老太太80多岁,共生养三个子女,因赡养问题导致子女间关系不睦。邹老太太自房屋拆迁后一直居住在崮山敬老院,子女间又因拆迁补偿款起争执。2013年8月,邹老太太大女儿柳某将财产实际管理人邹老太太诉至经区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邹老太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便亲自上门到崮山敬老院做老人的调解工作,经过调解,邹老太太同意将36万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中已故老伴的那一份按照老伴遗嘱分割给大女儿柳某,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后来,老人因其子女的无理取闹和干预,2014年3月又提出了申诉。考虑到老人腿脚不方便,行走困难,6月19日下午,经区法院立案庭与东部滨海新城巡回法庭法官再次来到崮山敬老院调查了解情况,认真征询老人意见。邹老太太对法官细心和耐心的上门服务非常感动,当场表示撤回申诉。

    截至目前,该院共为6位老人及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指导36位书写不便的当事人填写起诉状和申请执行书,为7件案件的当事人实现了免交、缓交诉讼费,免缓交金额8000余元,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实处。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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