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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不改本性又行窃两年后“再进宫”
发布时间:2014-07-15 09:45:25


惯偷不改本性又行窃两年后“再进宫”


    2014年4月,被告人盗窃一部手机,后入室盗窃650元钱,以及物品合计1084元,2012年10月,盗窃现金1000元。



来源: 唐河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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