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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邳州法院快立快审工伤认定案件
发布时间:2014-07-16 10:14:36


    本网讯(刘惊涛 郭琳)  7月15日上午,随着法槌的敲响,徐州市帝龙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正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于2014年6月30日在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从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到开庭审理仅用了15天。

    被告于2014年4月28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第三人曹某在原告、车间内工作时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被告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是否合法这一争议焦点讲事实、摆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近年来,在该院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企业诉至法院的工伤认定案件所占比例很大,其中企业恶意诉讼现象较为普遍。在恶意诉讼案件中,企业企图通过“合法”的方式拖延弱势用工者的索赔时间,以达到拖延支付劳动者因公伤残的相关费用的目的。该类工伤认定案件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用工者处于弱势地位,因得不到及时赔偿,其伤害得不到及时的救治,对劳动者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消企业妄图拖延时间的念想,邳州法院院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加强案件协调,向企业释明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敦促企业切实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通过快立、快审的方式,给企业以威慑,迫使企业能够主动承担责任,使劳动者虽“伤身”但“不伤心”。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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