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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假合同包装“企业主”骗战友39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17 11:05:10


    本网讯(吕志豪 陈全)  一男子为牟取不义之财,以虚假合同为幌子,编造其与他人合办企业、联合开发房地产的“事实”,诱使其一位战友先后出资39.2万元,被其据为己有。7月17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叶江峰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叶江峰系下岗工人,初中文化,与被害人刘敢曾在部队服役,是战友关系。2007年12月24日,叶江峰曾因赌博被劳动教养一年。

    叶江峰为了牟取不义之财,预谋编造虚假事实诈骗有些经济实力的刘敢。2012年11月,叶江峰向刘敢谎称,其在固始县黎集镇有位朋友叫易兵,在安徽省六安市经营砖厂,很有实力。易兵打算与叶在洛阳合伙承包一个砖厂,且易兵在洛阳有个“局长”朋友,关系可靠。叶江峰提出让刘敢拿出30万元作为股份入股,刘敢不参与管理,年底分红。

    为了确认事实真假,刘敢通过他人了解到,易兵在安徽省六安市的确经营有砖厂,便对叶江峰虚构的易兵准备在洛阳承包砖厂的事实信以为真。同年11月17日,叶江峰带着事先制作的虚假《股份制合伙协议》,来到约定的刘敢朋友赵宣经营的位于固始县城关镇红苏路的茶叶店,与刘敢及其妻子黄慧见面。叶江峰将《股份制合伙协议》交给刘敢、赵宣等人看,赵宣看后表示协议没有问题。于是,刘敢与叶江峰在协议上签字。随后,刘敢、叶江峰、黄慧、赵宣四人来到固始县农业银行营业部,分别从黄慧的农业银行卡和赵宣的农业银行卡(刘敢借用赵宣的银行卡代付)账户上,转账到叶江峰的银行卡账户,共计26万元。同年11月22日,刘敢又付给叶江峰现金4万元。叶江峰将刘敢交付的30万元现金据为己有。

    尝到甜头后,被告人叶江峰并未罢手。2013年3月份,叶江峰虚构其在固始县黎集镇插花村新型社区,以140万元购买14间门面房地皮的事实。为此,其伪造一份自己与“黎集镇插花村新型社区建设指挥部”签订的《联合开发建房协议》,并伪造一份收款人为吴原野、收款金额为140万元的收据。同年3月15日,叶江峰将伪造的协议和收据交给刘敢看,在骗取了刘敢的相信后,其表示愿意将其中四间门面房地皮低价转让刘敢。刘敢同意购买,并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将9.2万元交付叶江峰。叶江峰将9.2万元现金据为己有。

    其后,刘敢催问合伙承包砖厂的事,叶江峰一直借故推脱。刘敢发觉上当,遂催要被骗现金。叶江峰退还其3万元。

    2014年3月3日,被告人叶江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江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案值39.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在案发前退给被害人3万元,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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