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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户盗窃10元被抓后获拘役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4-08-11 13:22:19


    本网讯(梁斌)  一男子入户盗窃只偷到10块钱,在逃跑时被抓住。8月11日,四川省江油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龙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陈龙,1994年生,江油市彰明镇农民,小学文化。从小娇生惯养,好吃懒做,后来又染上毒瘾。为筹毒资,他走上了偷窃的道路。

    今年6月8日,陈龙窜到江油市太平镇,发现村民吴某某家未锁院门,又没养狗看门,就闯进去,用随身携带的工具撬开吴某某的住房门锁。经过翻找,发现床上放着一只钱包,拉开一看,里面只有10元钱,陈龙将钱装入口袋后之后又继续翻找,这时院子里传来了人声:“谁在我家里?”

    陈龙一听,大惊失色,连忙往外冲。院子里的吴某某见状,猛地一拉陈龙的衣摆,陈龙的钱包落地,他没有发觉,只顾奔逃。吴某某拾起钱包,里面有100元大钞和陈龙的身份证。吴某某见家里遭了贼,就拿过一只脸盆,边敲边喊“捉贼!”村民们闻讯后,愤怒地抄起锄头扁担,急追陈龙。陈龙地形不熟,很快被追上,之后被扭送派出所。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陈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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