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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接地气 齐奏一曲《普天乐》
——湖南汉寿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纪实
作者:魏楚瑜   发布时间:2014-08-12 14:31:45


罐头嘴法庭:大树下的庭审

    “7月20日汛情速递:凌晨三点,已经下降到36.5米安全水位,大家可以放心了。”随着汉寿法院办公室主任黄晓玲发的一条说说,关心着汉寿汛情的全院干警都松了一口气。

    7月17日,因上游五强溪水库开闸泄洪,汉寿沅江水位迅速上涨,数小时内连续漫过警戒水位、保证水位,随时都有可能出现险情。汉寿法院派出干警共116人次,分成日夜两班,驻守在沅江大堤南垸,不眠不休巡查汛情、搬运砂石防堵管涌口,直到四天后水位转危为安。

    汉寿法院防汛不是“不务正业”,恰恰相反,践行群众路线以来,汉寿法院致力于落实审判执行事务,各种接地气。院长刘智填了一阕《普天乐》,既是对该院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小阶段总结,更是对以后继续坚持司法为民作出的承诺:知民情,顺民意,诉前调解,不遗余力。发微信,聊视频,与时俱进显效率。庭审开到家门口。铁腕执行,领导放心,群众舒心。

    知民情,顺民意,诉前调解,不遗余力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枫桥精神其实是历久弥新,永不过时的。”刚刚走马上任不到三个月的立案庭庭长丁涛如是说。

    4月17日,当事人彭某来到立案庭,说要找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副庭长刘晓娟并没有急于给彭某指路,而是给情绪激动的彭某端来一杯水,仔细询问情况。原来,在彭某与曹某健康权、名誉权纠纷一案中,被告曹某根据中院终审判决给付了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写出了公开道歉信。但彭某认为曹某仍在道歉信中为自己作辩解开脱,没有诚意,一气之下跑到法院要求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庭在第一时间与执行局核对审查,发现该案已无执行内容,不能再作执行案件立案。刘晓娟主动联系曹某,语重心长的一番思想工作后,曹某对道歉信做出了修改。翌日,彭某拿着修改过的道歉信来到立案庭致谢:“我的案子已经没有法律程序可走了,但你们还这么耐心地帮我化解矛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5月上旬,太子庙经济开发区某村几名村民代表在一名律师的带领下来到立案庭。要以村民小组的名义以土地侵权为由起诉县国土局、县移动公司及本村村民委员会,要求三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村民们曾经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并阻止移动公司施工,但一直没有哪个部门受理。因涉及农村土地征收政策性强,牵涉的村民又人数众多,立案庭一方面做村民们的工作,同时主动与县法制办及太子庙经开区政府联系、通报相关情况,通过三调联动,诉前解决了纠纷。

    发微信,聊视频,与时俱进显效率

    法官们办起案来都是一丝不苟,从不越雷池一步,但你若据此认为他们都是因循守旧的“土老帽”,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汉寿法院的法官们,个个都洋气得很,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利用网络新媒体办了不少便民利民的大实事。

    5月9日,在李某诉卿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卿某人在外地,往返不便,西湖法庭庭长颜克新利用微信向当事人送达了文书。西湖法庭成为常德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利用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的法庭。5月28日,西湖法庭的书记员汪宇在刘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再次利用微信向异地当事人送达文书。

    前不久,民一庭的审判员胡雪桃接到一个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李某远在重庆,被告曾某更远,在美国芝加哥。因双方当事人之前早就有过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无大的分歧,考虑到双方往返颇多不便且交通费用不菲,胡雪桃法官果断的采取了QQ视频的方式成功调解了此案。曾某觉得很意外:“原来国内的法官都这么先进了啊。”

    庭审开到家门口

    “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无往不利的独门法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处在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第一线,更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4月18日,该院院长刘智在党的群众流线学习心得交流会上明确提出,要走出完全依赖坐堂办案的老模式,主动送法上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各审判庭室纷纷响应。

    今年年初,为驱赶在自家田地吃油菜的耕牛,爱护庄稼心切的黄老汉因耕牛狂奔而跌倒受伤,并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7799.30元。因与牛主人周某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年逾七旬的黄老汉坐着轮椅将周某起诉至法院。5月27日,蒋家嘴法庭为照顾腿脚尚未痊愈的黄老汉,送法上门在黄老汉家中开起了巡回法庭。经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和激烈的辩论,法庭最终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黄老汉各项损失20000余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的黄老汉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6月16日,汉寿法院罐头嘴法庭法官来到罐头嘴镇太兴村,一起养殖户之间的健康权纠纷在这里巡回开庭。2013年7月24日,甲鱼收购商周某到养殖户李某家收购甲鱼,在独自等待李某时,周某将李某放在桌上的火铳钢管拿在手上把玩,被钢管里迸出的铁砂炸伤右眼,导致右眼失明。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起了纠纷,周某将李某诉至法院。为便于就地化解矛盾、普及法律知识,法官将开庭地点设在该村,在村部的大樟树下布置了巡回法庭,许多村民纷纷赶来旁听。承办法官、村镇干部和村民一同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4万余元。

    而位于回族维吾尔族自治乡的毛家滩法庭,针对农村地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的民事纠纷、刑事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形,在6月23日上午,前往岩嘴乡对廖某、黄某、康某诉陈某、人寿财险某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了巡回审判。庭审结束后,该院党组成员杨恒胜、张茂兴带领办公室、审管办协助毛家滩法庭就地举办起了法制宣传活动,老百姓争相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矛盾纠纷,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规定,结合乡规民约、人情常理予以开导,解开了百姓心中的许多迷惑。

    铁腕执行,领导放心,群众舒心

    执行局局长陈彬深知自己的担子不轻:“一件案子,判得再公平公正,如果不能将判决结果及时执行,就等于是白判了。要想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执行局必须要排除万难,执行到位。”

    2014年2月12日,曾某在外地打工的丈夫解某波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机器夹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后,经由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及解某波所在村部书记、司法所所长出面协商,解某波所在公司赔偿死者父母、死者妻子曾某及两子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合计866310元。曾某收到一期打款800000元后全额转至其姐账户,并提现取走,不给公公婆婆留下分文。一时间,邻里坊间议论纷纷。村委会出面主持调解,曾某却辩称钱已经弄丢了,没有钱给,任由村里人对她指指点点,不思悔改。最后,两位孤苦无依的老人只好将这个狠心的儿媳起诉至法院。

    太子庙法庭“钦点”了80后新秀法官曾见国在当地村部巡回审理此案,以正民风。经审理查明死者解某波生前对原告解某枝、樊某青及两位儿子解甲、解乙分别有扶养义务和抚养义务。故两原告总共应分得179822.5元,其余赔款636487.5元由被告及死者的两位儿子解甲、解乙共同所有。

    宣布判决后,曾某却说:“我没钱,我去长沙取钱,回家的路上把钱给丢了。随你怎么判,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当法院干警主动提出要帮她找到失款时,曾某毫不犹豫拒绝了,问她何时丢的,何地丢的,在什么车上丢的,曾某也是完全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两位老人再次面临困境,不得不向汉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执行局经过缜密分析,猜测那80万在曾某家里或曾某姐姐手里的可能性都比较大,于是在毓德铺镇政法委、司法所、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曾某。不料曾某完全漠视法律,对执行干警不理不睬,假装拿拖把拖地的时候偷偷拿出手机准备给其姐姐发短信。“你干什么?”执行局副局长张强一声大喝,曾某吓得把手机都丢了。另一副局长罗德军拿出拘留决定书:“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你拘留十五日,带走!”

    只见几名法警迅速将曾某扣上手铐,带上了车。临上车前,细心的法官还不忘叮嘱邻居照顾好曾某的两个小孩。

    在拘留所里,执行局法官依然没有放弃给曾某做思想工作。最终曾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积极联系亲属,于第5天又将已经“丢失”的赔偿款“变”了出来。鉴于曾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履行了义务,法院随后作出对其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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