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中年女子频“闪婚”三年嫁三男被判重婚罪
发布时间:2014-08-12 17:18:33


    本网讯(吕志豪 陈全)  河南省固始县一中年女子视婚姻如儿戏,分别在2011年、2012年、2013年与三个不同的男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终于被“丈夫们”联合控告。8月12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张木倩拘役五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木倩现年44岁,农民。张木倩早年因感情不和与其第一任丈夫离婚。2011年7月20日,张木倩与安徽省霍邱县三元乡男子秦光辉登记结婚。在其与秦光辉婚姻存续期间,张木倩隐瞒已结婚事实,于2012年7月2日跟固始县赵岗乡农民戴伟亮登记结婚。后在2013年4月11日,私下与固始县张老埠乡男子冯家宇登记结婚。

    2013年6月,秦光辉得知张木倩与冯家宇结婚的消息,遂打电话给冯家宇,冯方才知道张木倩与他人未办离婚手续即与其结婚。秦光辉、冯家宇共同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3年7月16日,张木倩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同年7月26日被监视居住,后外逃。2014年3月21日,其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木倩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木倩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