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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县法院试点开展“还权合议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13 15:31:05


    本网讯(王希玉 万旭平)  今年以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通过试点还权合议庭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截止目前,该院在民事、少审、行政等5个单位开展还权合议庭工作,共审结339件,无一改判、发还,服判息率达100%,案件质量、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针对以往案件签批手续繁多、办案周期长、效率低的实际情况,该院决定在5个单位试点开展还权合议庭工作。为使还权合议庭的做法取得较好成效,该院强调要严格遵循“强化庭审参与、强化集体决议、强化合议评析、强化共负责任”的原则,充分发挥合议庭集体决策功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为防止“病”案、瑕疵案件的出现,该院还注重发挥审判辅助小组和审委会的作用,对于疑难案件采取集体会诊的方式,做到判有依据,调有方法,确保矛盾纠纷在法律规范内得到彻底解决。该院还通过定期通报案件动态审理情况、定期评议案件机制和利用审判业务管理系统,采取全流程节点控制手段,确保案件在制度监督下运行。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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